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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关于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公告
2021-10-10 13:38知识资讯围观745次
简介 深市监龙公告〔2021〕23号各有关单位(详见附表):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导致我
深市监龙公告〔2021〕23号
各有关单位(详见附表):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导致我局无法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取得联系。
限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28932622;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8号802室;邮政编码:51817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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